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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又不是一个定理,根本就无从“推翻”,只能够被质疑、挑战和修正(补充) 诺奇克和桑德尔都有不错的论述 事实上现代大多数justice理论建立在Rawls的正义论上,譬如二原则。Rawls的正议论局限在民族国家范围而非global justice. 因此beitz和pogge提出了应当将Rawls的正义论提升到国际层面讨论。 但是b与p的正义理论均是建立在R的理论上,某种程度算是沿袭了R的二原则,只是批判R将正义论局限在domestic domain. R在国际正义上提出的理论是万民法,批判者称其只是对国际法的reaffirm。 R正义论的主要批判者是Beitz和Pogge,可以看看beitz的justic theory n IR还有pogge的realizing Rawls. (名字没记错的话) 两者提出了对自然资源的再分配理论 其他支持者例如freeman认为批判者是对Rawls的TJ的误读。 理论性的东西网上有太多学术性论文。但简单来说就是这样。 实在太困了,改天再补充。 希望有点帮助。 12/17edit: 原来两年前我还回答过这些问题我的天啊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确受到了mill的强烈挑战,mill的挑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罗尔斯把正义当成一个目标,忽略了正义不同维度之间的权衡关系。mill认为正义有三个层面,rights deserts needs,也就是权利、付出得到的回报、需求;其中后两部分是矛盾的。自由主义者崇尚[付出就应该有应得的回报],共产主义者相信[社会资源应该根据人的需求进行分配],就是正义后两个部分冲突的表现。罗尔斯把两个矛盾的目标模糊成一个的尝试是失败的。 mill的分类得到比较广泛的认可,因为它很好地概括了liberal、liberaterian、rawlsian、communism四种政治观基本立场的不同。 二,罗尔斯的无知之幕,要求每个人在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情况下进行分配政策的选择,但是问题在于,每个人不能真正地脱离自己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进行选择。例如,一个偏好机会公平的人,和一个偏好结果公平的人,他们俩眼中的最佳分配政策,大概就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全民投票选择分配政策,结果只能是最流行的价值观、影响力最大的文化/传统说了算,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即究竟哪种价值观、哪种文化/传统是正义的。 因此,mill认为,无知之幕并不具有可行性;它太过理想化,以至于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 只要人与人不是一模一样的,人与人的能力际遇就有差别,人与人就不存在完全的平等。既然公平是不可能的,我们还在追求什么公平呢?我们是在追求制度的公正,我们在追求一个让人人都没话说的制度,而不是非得要创造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 还是罗尔斯的正义论,如果现在有一艘飞船要载五万人移民火星,他们准备在到达之前制定好社会制度,那他们会怎样制定呢? 事实上,历史上的社会制度很少有凭空创建的,大多是基于之前的习惯的。同样,想必这帮移民火星的五万人也会首先考虑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即便这制度不敢说完美无缺,也足够让所有人无话可说、无担心的移民去了。这样,罗尔斯的目的就达到了,罗尔斯就是说在无知之幕下的每个人都能乐意接受这个制度就可以了,至于诺齐克用来反驳的张伯伦的例子,并不构成反驳啊,罗尔斯只是让人人都能接受一个制度,并不是说让世界实实在在的做到公平无瑕。 引用一些人的批判把: 1.比如说,麦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指出,当罗尔斯试图证明正义原则的普遍必然性时,他需要避免个人愿望和利益的偶然性和特殊性,他需要借助康德的先验观念来建构自己的学说。 桑德尔说:"罗尔斯理论有两个目标:既要避免现实欲望的偶然性,又要避免先验因素的任意和含糊性,两者是不可结合的,折中的观点产生一系列矛盾。" "原初状况"的理想模型缺乏经验事实的证据,是为了满足预定的正义原则而刻意设计出来的; "无知面纱"里的"个人"带有康德式"先验自 我"的底蕴,实际上不能自主选择,而只能认可那些已被先验地安排好的权 利和义务。 他批判说: 原初状况的秘密及其拥有说服力的关键不在于人们在那里做了些什么,而在于人们在那里理解了什么,重要的不是他们选择了什么,而是他们看到了什么; 不是他们决定了什么,而是他们发现了什么。 在原初状况中产生的根本不是社会契约,而是个人的自我意识的交互主体性。 就是说,正义原则是从个人主体的自我意识中推演出来的,推演的有效性被任意规定的先验条件所保证,因而,罗尔斯陷入他想避免的先验论的窠臼。 桑德尔在指出正义原则自身不能证明的先决条件之后,又指出它所预设的两个自由主义前提: 一是社会正义高于社会利益, 二是个体的多元性高于社会的一元性。 关于第一点,桑德尔说,正义不一定总能促进和改善社会道德,在一定的环境中,正义可能不是美德而是邪恶。比如,一味坚持正义优先的权利诉求,可能会用报复代替和解,用公平交易代替和睦相处。 关于第二点,桑德尔说,个人主义的利益观把社会当作实现多元利益的交易场所,其局限性在于忽视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削弱个人对社会整体认同的程序。 与多元个人利益相反的是功利主义的社会整体观。罗尔斯正确地指出功利主义过分强调社会整体利益而忽视社会成员利益的多样性,但却走向另一个极端。桑德尔总结说:"如果说功利主义没有重视我们的差别性,那么正义即公平的观点则未能重视我们的公共性。" 2.诺奇克也对罗尔斯进行了批判,他区分了两种正义观的原则: 第一种是分配主义与再分配主义,它称之为模式化理论,这种理论根据的是历史原则,分配正义的权利理论是历史的,分配是否正义依赖于他如何演变。运用政府权利对个人财产在分配以达到限制贫富差别的目的。比如说罗尔斯虽然不同意功利主义最大幸福的模式,但以分配关系中处于劣势的人为中心建立了另一种再分配模式。 诺齐克对于这种模式进行批判,他认为,不管按照什么样的模式对财产进行分配,其结果都会在历史过程中发生变化,对财产的再分配,实际上是不断侵犯个人权利的不正义,为了达到某种结果,而对个人资格进行限制是不正义的。 于是,他提出了第二种原则:及时原则,也就是财产权的资格理论,认为一种分配的正义取决于事物现在是如何分配的,他澄清了正义分配的两种意义: (1)自然赋予人们不同的能力,最初财产权的合法性是由生产能力的发挥来定义的,贡献更大生产能力的人有资格获得更多的财富; (2)只要最初财产是合法的(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得到的),那么转让与继承只要是有理解力和责任感的人的公开和自愿的行为,那让渡获得的财产就是合法的。 总之,诺齐克为了社会与经济不平等辩护的理由是:经济的不平等是不平等地行驶个人权利(这与人的生产能力有关),是必然的产物,消除或限制经济不平等必然侵犯个人权利,侵犯个人权利的制度都是不正义的。 诺奇克批评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差别原则是罗尔斯主张政府重新分配财产的理论依据。 3.麦金太尔则在社群主义的立场上批判罗尔斯诺齐克,他认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基础是个人主义的规范伦理学(麦金太尔把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传统之后的近现代伦理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规范伦理学,企图为社会制定一套伦理规则。规范伦理学的差错在于用非历史的思想设想并论证抽象的普遍适用的规则,而没有看到他们是在特定的历史境况、在一定的文化传统中提出和解决问题的,以偏概全的规范必然相互矛盾和冲突,产生无休止的攻击和争论,轮理学越来越脱离社会成员的道德实践)。 罗尔斯与诺齐克虽然各持己见,但两人的共同之处都是“个人第一, 社会第二”。在个人主义的社会,不同人的利益要求必然相互冲突,不可能产生出公正分配的共识。 为了针破规范伦理学的弊病,麦金太尔要求追随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传统。 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两个主张值得注意: @1、德性不仅在个人生活中,而且在城邦生活中才有它的位置; @2、个人只有作为政治动物才是真正可理解的”。 德性不是伦理规范,而是具体的生活习惯,个人行为的德性被文化传统所规定,在具体的社会环境所养育,贯穿于一个人的生活全过程。亚里士多德把“正义”视为社会应该给予一个人的待遇,赏罚分明是正义的范例。在追随德性的社会,个人对“公共利益”已有共识,对一个人应该得到什么待遇,也不难达成共识。 麦金太尔指出,当代各种正义理论只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讨论问题,“我们寄居于一种文化之中,在该文化中,一直无法达到对正义和实践理性本性的一致合理正当的结论。但这不意味着道德相对主义是唯一可能的选择,也不意味着麦金太尔认为“德性伦理”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他的意图是在自由主义控制的思想文化中开辟出围绕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传统的空间,麦金太尔不是自由主义的政治反对派,他的批判主要是文化批判,在漫长和多元的西方文化传统中揭示自由主义的狭隘和短视。 他说,自由主义的优点是对宽容的价值和言论的肯定,但是更应该看到自由主义的缺点为: 拒绝承认其负面和片面的特征。自由主义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我们的政治活动,但没有为我们树立一个追求的目标,也没有赋予政治活动以理想和见识,它从不告诉人们应该做些什么。 因此,没有一个社会机构和社会活动仅仅或主要是靠自由主义唤起的,当"自由”的大学或'’自由”的国家等机构声称自己是被自由主义所唤起的,那总是一种欺骗。 麦金太尔的批判把人带回到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关于“消极自由” 与“积极自由”的区分, 自由主义者以摆脱奴役的消极自由为己任,而把促进社会共同目标的积极自由视为导致新奴役的畏途; 而社群主义者要唤起共同体成员积极参与文化传统、共同利益和生活目标的积极自由。 摘 要 本文从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来源为切入点,对其深刻意义及其解决路径进行探讨,客观地评价其理论和现实意义,以期为我国合理地改革分配制度的提供依据。 关键词 罗尔斯 自由 平等 权利 作者简介:孙秀梅,吉林師范大学,讲师。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089-02 很多民主社会表面上赋予了国民广泛的民主权利,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的民主权利和事实上不平等的占有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很多社会矛盾产生。很多国家为了缓解这种紧张关系,不得不进行选择。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个生产资料公有制但也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总体上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贫富差距开始拉大,这一问题如果不解决好,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所以,到底是选择效率多一点的平等还是平等多一点的效率是很多国家面临的非常严重的问题,或许罗尔斯的收入分配正义思想可以为我们提供些帮助。 一、罗尔斯正义论的来源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在继承和修正古希腊正义思想,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正义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 首先,罗尔斯批判地继承了传统的“正义”思想。罗尔斯的收入分配正义理论既沿袭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同时有别于他们的思想。虽然,罗尔斯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一样强调正义的社会重要性,都认为正义是维持一个社会良好秩序的首要因素。但柏拉图主张的正义是建立在要良好的人治基础上的,而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正义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罗尔斯认为人的自由平等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罗尔斯强调人的自由是正义的核心,制度就要优先考虑赋予人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 由此可见,罗尔斯继承和发展了启蒙思想家的正义思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正义思想强调的是社会秩序,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强调的是人的自由权利。罗尔斯不仅提出了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即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而且还提出只有协调、平衡好这对矛盾关系,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罗尔斯的这些思想都离不开罗尔斯正义理论产生的时代。罗尔斯的思想产生于美国正处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中。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内外战争也不断,美国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因此,罗尔斯提出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等新观点是承接时代挑战,建构一个更为公正理想的社会,建构一个适应时代需要,具有实践价值的正义体系。 二、罗尔斯分配正义论的释义 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核心是两个基本原则,而两个基本原则的核心意思是:一每个人都有宪法制度制度赋予的自由平等的权利;二在事实不平等的情况存在的情况下,能够照顾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时允许不平等地存在,这是缓解社会矛盾的必要。 罗尔斯认为自由和权利应该是人人平等的,适用于第一个正义原则。 收入和财富做不到事实上的人人平等,应该适用于第二个原则,但这种不平等应该是有利于社会的最不利者才是正义的。 罗尔斯的思路是这样的:首先,自由平等的权利平等地配给每个人,然后再平等地分配给社会的最不利者一些东西。也就是说在罗尔斯看来,应该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力,首先让每个人在起点上都有资格去争取社会善,但每个人一出生,他们的起点是不一样的,当然有的差别不是很大,但有的差别就特别大,与别人相差悬殊的人就属于社会合作体系的最低受惠者,为了保证这部分人能够平等的享有权利,就必须由政府不平等地先分配给这些人些社会善。 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两个基本原则的确立,体现了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修正和对功利主义核心思想的否定。权利平等和某些社会善分配的不平等的结合否定了偶然性人生起点影响的缺陷,因为罗尔斯允许对人生起点有缺陷的人多给予多余其他人。当然这种保障只是基本生活的保障,绝不是绝对的平等。他对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保护,又使他背离了功利主义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保护的核心理念。 罗尔斯作为现代意义自由主义者的代表,他的自由观有着鲜明的特点:一是强调平等的自由;二是主张国家的再分配。罗尔斯认为正义应该包括平等,其中包括他这样认为的理由是:罗尔斯认为社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合作体系,合作能够使人获得比自己做事更大的利益,他主张只有对社会经济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平等些分配,大家的利益才能够都能得到保障。所以无论是为了维持稳定的社会合作体系,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发,都应该让每个人在权利平等的条件下去争取自己想要的满意生活,而且当某些因素不能使人在事实上平等地享有权利的时候,还要不平等的给予这些人一些社会善,这样既能保证最少受惠者的一些利益的实现,又能是社会能够良性循环,使得原来受益较多的人能够在良性循环的社会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罗尔斯想到了国家再分配解决这一问题。 罗尔斯认为首要的社会善有三个:自由平等的权利、公平竞争的机会、财产。无论是古希腊哲学家或是近代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都在各自的理论阐述中赋予了这三种价值的不可侵犯性。因此,罗尔斯将先前的思想家总结的价值归结为社会必须将这几个社会善平均地分配给每个人,但还允许不平等分配的存在,这种存在的前提是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由此可见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观的层次:先保证每一个人应有的平等自由的权利,再给每个人公平竞争的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减少不平等的差别,然后是国家再分配分配保证一定范围内事实上的平等。 罗尔斯总是考虑最少受惠者的利益,也许有人认为他是在主张平均主义,实际上不是他只是主张给予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以缓解社会矛盾,想通过某种补偿让每个国民都活在表面上平等的希望之中。他既不是马克思式的分配正义理论也不是功利主义式的分配正义理论。他是提倡自由的,只不过他认为自由的要在一定程度上的平等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所以,只不过是他的自由主义理论带有些平等的倾向。 罗尔斯主张他的两个正义原则通过宪法制度和其他一些基本制度实现。首先,通过宪法制度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自由权利。然后,再通过一些基本制度把社会的和经济的利益再按照符合最少受惠者最大利益的前提分配一下。这明显是一种程序性正义,体现了罗尔斯对程序的重视。 三、罗尔斯分配正义思想的实现路径 罗尔斯始终认为分配正义的实现必须依靠社会基本结构的调整来实现。这意味着这分配正义归属于社会基本结构,决定着分配正义。罗尔斯理论提出是美国经济极度发展,而贫富分化问题又相当严重的年代。若不能适应时代而及时调整,巨额的财富和财产会越来越积聚在少数人手中,加大两极分化,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当时美国内忧外患的战争就是很好的证明。因而,罗尔斯强调要要突出社会基本结构的不间断调整以保证分配正义,同时罗尔斯也认为国民赖以为生的社会并不是一定要都绝对的平等,某些不平等的存在依然可以使社会秩序良好,那么,问题就是什么样的不平等是一个社会能够容许的,或者特别加以避免的。 所以,罗尔斯强调分配正义的实现是要依赖正义的背景制度。在建立这些背景制度时,可以设想政府被分为五个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职能。他把这些部门具体分为配给部门、稳定部门、转让部门、分配部门和交换部门。配给部门管市场、稳定部门管就业、转让部门管最低受惠值、交换部门管政府活动,在罗尔斯看来这就能够完美实现他的分配正义思想了。 对于社会最低受惠值的确定罗尔斯提出了新的见解,他否定了大多数人的看法,即把社会平均值作为最低受惠值的起点,他认为一旦差别原则被接受,最低受惠值应在考虑到最少受惠者工资因素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期望这一点上来确定。 同时,罗尔斯提出了代际正义问题。罗尔斯认为人类不应该无限制地当代的利用资源,而应该每一代保持合理、正义的储存率,来保证以后的每一代正常使用资源。 四、簡评罗尔斯分配正义论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在当时的那个时代为解决资本主义国家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指路明灯,自有资本主义时代带来的贫富严重分化问题已经影响到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死存亡,所以,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至关重要,而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正是暂时解决这一问题的一剂良药。既给了国家希望,又给了个人以希望,让每一个人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同时起跑来争取自己想要的权力、财富和社会地位以及其他的一切社会善,又给了资本主义国家虚伪民主提供了个很好的借口,所以,这一理论的提出以及应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主义危机。 但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毕竟是为资本主义福利国家服辩护的,他并不主张彻底改变资本主义属性,他只是想通过给予社会的最底层些许利益,以降低他们的愤怒情绪,以缓解非常紧张的社会关系,阿瑟·奥肯提到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平等的权利和市场决定收入的矛盾依然没有解决,所以他的理论有其局限性。其表现如下:(1)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支持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2)罗尔斯的理论假定大量的社会经济不平等与严守自由的平等权利是相容的。这是他的致命错误,没有人会允许这中情形的永远存在。同时,对于最少受惠者和最低受惠值和最大利益的保护的概念的界定都比较模糊。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尽管没有摆脱阶级局限性,有些概念的界定也不是很准确,他的多数概念都比较含糊,如最大、最少、合法期望和道德应得等概念的确定都是很大程度上因人而异的。什么样才程度的差别分配导致的不平等是允许的,他都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但他的理论依然有我们可资借鉴的地方,他对社会最底层的关注,以及代际正义,时间偏爱等观点的提出,对于缓解紧张的社会关系是非常有帮助的,对于改革社会的不平等是很好的参照。在改革开放后,我们也遇到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也遇到了资源无限使用浪费有可能将来枯竭而影响后代生存的问题,也遇到了要蛋糕做得更平均一点的问题,也遇到了让大多数人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好会影响到我们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他的分配正义理论对于我们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是非常有帮助的的时候我们更严从其理论中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 参考文献: [1][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2][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3][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5][法]皮埃尔·勒鲁著.王允道译.论平等.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正义的社会还会“内卷”吗?如果人们不再仅仅迎合社会需求,可以真正致力于发掘自己擅长和喜欢的特质,如果人们的努力不是相互为敌,而是相互促进,那么答案是否定的。两个“如果”必须同时实现:自我的解放只有在同时也服务于他人的解放时,才能真正得到解放。 文 / 特约撰稿 惠春寿 1971年,50岁的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2002)出版了个人学术生涯的第一部著作《正义论》。拿到打印出来的书稿,他被这本厚达六百页的书吓了一跳——他最开始交给秘书的打印稿只有两百多页,多出来的部分,都是他自己之后不断完善和填补进去的。 和他许多才思敏捷、口才一流、在讲坛和公共场合光彩夺目的哈佛大学同仁不同,罗尔斯个性严肃、不善言辞、为人谦和,总是在认真听取同行对他的学术批评。他思想深刻、学术地位崇高,为人却如此谦卑,一些熟悉罗尔斯的人甚至认为他是一个典型的impostor syndrome患者(“冒充者综合征”,一种个体心理特征,是指个体按社会客观标准评价已功成名就,但本人内心却怀疑自己的能力,认为自己的成功只是碰上好运气、好机遇而已,总觉得自己配不上所处的地位)。事实上,他这种极为特殊的心理,和他童年至青年的经历、学术思想有着莫大相关性。 这本包裹在绿色封皮里的《正义论》一经出版,可谓“横空出世”——“绿魔”风靡哈佛校园,迅速成为经典,被誉为复兴西方政治哲学的扛鼎之作。当时,罗尔斯最重要的思想论敌之一、现代国际哲学界标杆人物罗伯特·诺齐克如此预言道:“从今以后,政治哲学要么在罗尔斯的理论内里做,要么必须解释为什么不这样做。” 之后发展的一切确实印证了诺齐克这一预言——自1971到2021年整整半个世纪,在思潮涌动、群星璀璨的全球思想学术界,无论是诺齐克、法学大家罗纳德·德沃金,还是以“公共交往理论”扬名天下的尤尔根·哈贝马斯等一干重量级思想人物,都紧紧围绕着罗尔斯的议题展开讨论,提出质疑和挑战。罗尔斯的另一位哈佛同事、以公开课《公正》火爆全球的“超级学术明星” 迈克尔·桑德尔,在1980年代初正是因为提出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评,而完成个人的巅峰之作《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此后在学术创见上再无真正突破。 曾有人统计:自1971年,全球共有约五千余部论著专门对罗尔斯的学说进行研究讨论。大部分学者都认可一个结论——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有评论家甚至把他与柏拉图、阿奎那和黑格尔这些西方2500年来思想史上的泰斗相提并论。 在东方,罗尔斯和他的《正义论》也同样深刻影响着中国思想界和公共领域。只要稍稍对思想、文化议题有关注的读者,大多听说过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差别原则”,乃至正义的“两个原则”等思想概念。 作为一名业余学术爱好者,我仍记得第一次阅读绍介罗尔斯思想的书籍时,那种触电般的震撼——譬如,罗尔斯认为:在家庭出身、教育之外,人们的天赋、努力也都属于命运的“彩票”,由此获得的奖赏和成就,也非个人的“应得之物”;以及从著名的“无知之幕”推导出的结论——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取决于这个社会中生活处境最差的那个人……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横空出世,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时代背景:20世纪上半叶是一个喧嚣、混乱而又残酷的时代,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资本主义世界内部顽症和国际问题的激化,表明一个旧世界的秩序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 在这种动荡和混乱中,发生了一个被称为“资本主义文明化”的重大转折,从经济思想、公共政策、国际政治,到哲学、政治哲学等,西方世界出现了全面的变革,这种变革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也溢出、扩散至全球范围。 近十年来,西方“硬政治”和新保守主义强势崛起,社会日益撕裂,特朗普等极右翼强硬派政治人物上台,并在其本国收获不少于50%的民众支持率。在如此大环境下,罗尔斯关于“正义”的言说,被一部分极右翼人士抨击为“白左”观念,一种要被无情丢弃的虚幻道德理想主义。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引领全球思想界、尤其政治哲学界半个世纪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真的已经失去往日光辉、成为明日黄花么? 当认真审视当下现实世界里的诸多冲突、对立和撕扯时,我们看到的是美国铁锈地带“红脖子”阶层的愤怒、有色种族的骚动、各国贫富悬殊继续扩大,以及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疫苗在富、穷国之间的分配不均,民粹主义的极速蔓延。 在一片喧嚣和混乱之中,“公平”和“正义”仍是最牵动普罗大众心理的重大社会议题。正如罗尔斯早年所指出的:政治哲学的角色之一,乃是化解撕裂性的政治冲突,解决秩序的问题。 2021年正值罗尔斯诞辰百年之际,本刊邀请青年政治学者、罗尔斯思想的研究者、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惠春寿撰文,带领我们廓清、深入这位现代思想巨子的正义论内核,以及在“拒绝内卷”、“消灭贫困”、“共同富裕”等时代关键词之下,它将给我们什么样的启发。 (本刊记者 徐琳玲) 2021年的春天,恰好就在罗尔斯诞辰一百周年之时,我开始要讲授一门名为《导读》的课程。课上课下,学生们问得最多的就是:罗尔斯有没有想到今天中国的年轻人正在面临“内卷”?《正义论》能不能解决“内卷”的问题?于是,带着他们的疑惑,我开始了重读罗尔斯之旅。 20世纪曾经被认为是一个缺乏伦理反思的时代——在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残酷的两次世界大战后,绝大多数哲学家却依然只醉心于抽象的概念分析,对真实的社会生活无动于衷。很多学者甚至惊呼:政治哲学已经死了!但密涅瓦的猫头鹰总是要到黄昏的时候才起飞。1971年,50岁的约翰·罗尔斯力挽狂澜,用一部《正义论》开启了政治哲学的复兴之旅。在之后的50年里,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政治哲学都已经成为一门显学。人们或沿着罗尔斯的路径继续思考各种社会问题,或反思和批判罗尔斯的方法和主张,就像有学者在《正义论》出版没多久时所预言的:“现在,政治哲学家要么必须在罗尔斯的框架内进行思考,要么必须解释为什么可以跳出这种框架(诺齐克语)。”还有人甚至套用一首童谣来描述罗尔斯的巨大影响,说《正义论》把政治哲学变成了“杰克建造的房子”(罗尔斯的昵称是“杰克”)。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有人开始想要走出“杰克建造的房子”。他们怀疑《正义论》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附体的幽灵故事,担心罗尔斯在二战的阴影下提出的观点可能无法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各种正义问题。 “公平地对待命运中的偶然因素” 罗尔斯1921年出生在美国东海岸的一个港口城市巴尔的摩。巴尔的摩现在经常因为两个原因出现在新闻头条:它是霍普金斯大学所在地,霍普金斯拥有美国最好的公共卫生专业,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世界各大媒体采纳的主要疫情统计数据都是由这个学校的研究团队发布的;它也是美国种族冲突最为尖锐和社会治安最为混乱的城市之一,各种骚乱时有发生。这看起来很像今天美国社会的缩影:一方面是顶尖的科技研发能力,另一方面则是严重撕裂的底层社会。 不过,100年前的北美大陆还算太平,罗尔斯在那里度过了平静的童年。父亲是一个成功的律师,罗尔斯的早年生活因此也和大多数中产阶级子弟一样单调、乏味。唯有他两个兄弟的夭折值得一提。罗尔斯的两个弟弟分别因为感染白喉和肺炎去世,而传染给他们的恰恰是罗尔斯自己,特别是他的大弟弟,是因为去陪护病中的罗尔斯而被传染的。这种死里逃生的经历在罗尔斯后来的人生中还发生过一次。那是在他应征入伍、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和同住一顶帐篷的战友被选中去分别执行两个任务:给伤员输血和外出执勤。罗尔斯因为血型相符被送去了战地医院,他的战友则在执勤路上遭遇日军袭击而牺牲。 这样的经历使罗尔斯意识到“运气”对人生有多么大的影响。于是,在他开始研究“社会应该如何分配收入、财富”时,运气的因素很自然地落入了他的思考范围。 罗尔斯相信,正义的社会不应该让运气决定人们的收入和财富。但究竟哪些因素算运气?他的回答有点让人意外:不仅性别、种族、家庭出身和社会地位是运气,人们的天赋也是运气。所以,一个继承了大笔遗产的富二代和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在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命运女神的宠儿。罗尔斯说,我们每个人都好像是在出生之前就经历了一次抓阄,被偶然地分配了不同的天赋和家庭,并因此有了不同的人生起点。正义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去矫正这种自然博彩的影响,它试图“公平地对待命运中的偶然因素”。 为此,罗尔斯设计了一个思想实验:假设人们被剥夺了关于性别、种族、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个人天赋、性格偏好等一切私人性的知识,他们会怎么分配社会财富(编者注:参见《正义论》中关于“无知之幕”的思想实验)?显然,这些人都会想要更多的财富,但由于他们无法推测自己会处于什么样的境地,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最保守的选择:让自己就算不幸落入最糟糕的境地,也能尽可能获得更多的财富。这就是“差别原则”:应该平等地分配社会财富,除非不平等的分配能让最不利群体的财富得到最大程度的增加。 简单说,罗尔斯认为正义意味着有差别地对待不同群体,优待最不利的群体,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生活前景。他说,这是一种公平地对待人类命运中偶然因素的方式,它使我们共同分享各自的命运。 “在思考正义问题时,应得是无关的” 有人说,政治哲学主要处理两个问题:“谁应该得到多少”和“谁应该说了算”,其中第一个就是正义要回答的问题。按照这种说法,罗尔斯的观点可以被简化成“让处于不利境地的人得到更多”。很多人认为,这种观点给许多社会福利政策提供了基础,解释了政府为什么应该向高收入人群征税去补贴低收入人群。 但就像福利政策会产生“养懒汉”和“劫富济贫”的困境一样,罗尔斯的理论也遭受到类似的批评。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法学家之一”的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就很奇怪,罗尔斯居然没想过区分人们陷入不利境地的不同原因。他承认,家庭出身、天赋能力这些属于人们无法控制的偶然因素,不应该用来决定他们的财富多寡。但假如有些人就是好逸恶劳和喜欢挥霍,政府还应该不断推进他们的利益,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最大程度的改善吗? 德沃金觉得,正义要求我们差别对待的其实不是不同的社会群体,而是造成社会分层的不同原因。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家庭出身、天赋能力等偶然因素造成的,那么就应该被消除;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他们自由选择和个人努力的结果,那么就应该予以承认。总之,正义不是无条件地照顾不利群体,而是让社会财富的分配只体现个人选择和努力的不同。 ▲罗纳德·德沃金 图/视觉中国 德沃金是罗尔斯私交甚笃的好朋友,两个人的风格却很不一样:罗尔斯不善言谈,甚至略有口吃;德沃金则出口成章、辩才惊人。德沃金有次在讲座时,讲稿被人不小心拿走了,但他丝毫没受影响,顺利完成讲演,在结束后拿回讲稿时还幽默地说:“能有一份讲座纪录真是太好了!”罗尔斯的另外一个批评者、他在哈佛大学哲学系的同事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也同样是非常机智之人。诺齐克本来不研究政治哲学,只是因为不能认同罗尔斯的主张,索性动笔写了一本政治哲学著作。结果无心插柳柳成荫,诺奇克从此在政治哲学界也获得极高声望,成为和罗尔斯、德沃金齐名的上世纪70年代政治哲学三剑客之一。 不过,和罗尔斯、德沃金不一样,诺齐克觉得,如果一个东西是无主物,你在获得它的过程中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那么这个东西就是你应得的;如果一个东西是有主物,但它的主人自愿地把它赠予或交易给你,那么这个东西也是你应得的。正义只和人们获得财富的历史过程有关,与人们的财富多少无关。 诺齐克也提出过一个思想实验:假设每个人都有平等财富,比方说100美元,正义应该允许他们自由支配这100美元;假设他们都喜欢看NBA巨星张伯伦打球,也都愿意为此向张伯伦支付25美分的门票;一场球赛过后,张伯伦获得了远超100美元的巨额财富,其他人都只剩下99.75美元。诺齐克问:如果我们的起点是公平的,机会是均等的,并且交易过程也是自愿的,那为什么最后的结果会是不正义的? 以上是很多政治哲学的通俗读物会介绍的关于罗尔斯的基本知识。但不幸的是,它充满了误解和偏差。德沃金和诺齐克都以为,正义是对“谁应该得到多少”的回答,他们的分歧在于:德沃金觉得只有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努力才能成为他们的应得,诺奇克却认为,家庭出身和个人天赋等偶然因素也一样是人们所应得的。然而,这些都不是罗尔斯的观点。罗尔斯要反对的不是把好运气当成个人的应得,而是这种认为“人们应得某些东西”的想法本身。他说,在思考正义问题时,个人的应得是无关的。 ▲罗伯特·诺齐克 图/资料图片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 罗尔斯居然认为人们不配得到自己通过选择和努力奋斗获取的财富,这看上去多么不可思议!难道个人选择和努力也是人类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 当然,和家庭出身、个人天赋相比,我们肯定可以控制自己的选择和努力。但罗尔斯关心的不是微观层面的个人应得,而是整个社会的运行机制。他觉得,人类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规则构成的,这些规则决定了他们的应得。比如,我们相信“科研成果突出的人应该得到博士学位”,“身材壮硕的人应该成为健美冠军”。这是因为我们把某种形式的人类特质和另外一些社会荣誉、资源搭配在了一起。但为什么和“科研成果突出”搭配的是“博士学位”,而不是“健美冠军”?罗尔斯会说,这是因为教育、文化制度的影响。他说,不存在天然的应得,所有的应得都是由制度来定义的,是制度决定了我们可以凭借什么样的特质要求什么样的回报。 然而,制度有好坏之分。坏的制度同样会影响人们的判断,比如在讲求门阀出身的封建社会,大部分人都相信“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去打洞”,觉得出身高贵的人就理应得到更多的财富和资源。所以,要想真正解决“谁应该得到多少”的问题,我们得先确定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才是最合理的。正义的首要主题因此是社会制度,不是“谁应该得到什么”。 明白了“应得是由社会制度决定的”,我们就可以理解罗尔斯为什么认为人们不配得到自己通过选择和努力而获取的财富了。 罗尔斯是个体育运动的爱好者,他注意到很多比赛都是规则先行的:如果不是先有禁止越位的规则,那么处在那个位置上接球的运动员当然不应该遭到惩罚,我们甚至不能说他“越了位”。人类的社会生活也一样:如果不是先有知识产权法,盗版就不是盗版,而只是复制和传播;如果不是先有经济运行的规则,我们都不知道熬夜写代码的工程师和通宵打游戏的少年谁更努力——他们在生理层面的消耗可能是半斤八两的。同样,究竟什么样的个人特质才算天赋,也是被社会制度决定的。高老庄里猪八戒化身成膀大腰圆、干活卖力的长工去娶亲,这是农业社会才会有的故事。换到今天这个时代,恐怕高太公不会觉得猪八戒那样有什么天赋可言。 所谓的“努力”也差不多。罗尔斯敏锐地注意到,努力很多时候是正向激励的结果:我们的某种特质越是得到他人的肯定,我们就越有动机开发自己的那种特质。不努力的人很多时候并不是真的缺乏毅力,而是因为他的那份特质恰巧没有得到社会的肯定而已。所以,相较于刺激人们去开发少数几种被公认为天赋的特质,罗尔斯觉得更应该通过制度设计来扩大赛道,让人们可以自由发挥自己擅长的东西。正义因此不是要“养懒汉”,而是要改变使人们沦为懒汉的社会制度。 与自然博彩相比,社会制度的存在本身也是人类命运的偶然因素,并且这种偶然因素对我们的影响更加深刻和难以察觉。我们事实上根本没有什么天赋,我们有的只是各自不同的特质而已,是社会制度选中某些特质,并且激励我们去发展这些特质。不过,虽然我们总是不得不生活在某种社会制度之下,但我们至少可以选择更公平地对待人类各种特质的制度。这才是罗尔斯对抗人类命运中偶然因素的真正方式。他在《正义论》一开篇就写道,“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 “为什么棒球是史上最佳体育项目” 正义是用来选择社会制度的,不是用来决定“谁应该得到什么”的。差别原则因此不会直接把更多的财富分配给最不利群体,它反而只要求选择那种能让最不利群体利益最大化的制度。 从这个角度来看,诺齐克对罗尔斯“劫富济贫”的批评也是错误的。罗尔斯并不要求国家干涉人们的自由选择,他恰恰觉得,社会生活最好被设计得跟赌博一样:人们在赌前根本不知道谁应该得到多少,但一旦赌局结束,每个人就得愿赌服输,不能再为自己的损失抱怨。所以,只要我们参与了社会生活,最后实际得到的财富就是自己应该得到的财富。罗尔斯只是注意到,要想让人愿赌服输,赌局的设置得先是公平的,比如它至少不能允许庄家“出老千”。怎样设置赌局才算公平?这才是正义要解决的问题。正义不是要劫富济贫,而是通过制度的设计,让国家无需通过劫富济贫就能使不利群体感到公平。 2008年,耶鲁大学的一位教授公布了他和罗尔斯生前的通信。在那封信里,罗尔斯回忆了自己和另外一个朋友关于“为什么棒球是史上最佳体育项目”的讨论。罗尔斯的理由有:棒球对球员的体形没有特别要求,高矮胖瘦的人都可以发挥得很好;棒球要求的素质是全方位的,既需要速度和灵活,也讲究策略;棒球场地大小适中,能让所有球员都看清场上的活动;棒球不按进球计分,有利于让不同位置的球员同时感受到比赛的紧张和刺激。尽管罗尔斯非常谦逊地把这些理由归功于自己的朋友,但就像柏拉图的对话一样,我们相信他也是在借别人酒杯浇自己块垒,因为这些理由同样很好地解释了他的正义原则。 ▲2008年,耶鲁大学的一位教授公布了他和罗尔斯生前的通信。在那封信里,罗尔斯回忆了自己和另外一个朋友关于“为什么棒球是史上最佳体育项目”的讨论 图/视觉中国 让我们回忆下:社会生活是由制度支配运行的,这些制度决定了人们的应得,正义是用来进行制度设计的,所以,在思考正义原则时,我们不能倒果为因地说“应该让某种特质的人获得更多”——不论这些特质是血统、阶级,还是天赋或某些特殊形式的个人奋斗。在制度被确立之前,没有任何人应得任何东西。或者反过来说,在制度被确立之前,所有人都平等地应得所有东西。 但我们终究要进行社会合作,而社会合作肯定会鼓励某些特殊的品质。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在赋予人们平等的自由和机会的前提下,追求一种能使所有人受益的制度安排。这才是差别原则的真正意思:在各种可能的制度里,选择能让最不利群体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改善的制度。 请注意,差别原则不是人道主义,不是像耶稣基督那样刻意偏爱弱者。它是个“兜底”的设置,是为了让人们确信,即便自己处在相对不利的境地,社会制度也是为了推进他们的利益的,因为那些有利群体的每一份收益都会最大化地反哺于他们。在这里,“最大化”一词尤为重要,它表明社会生活不是强者通过做出一点让步和妥协来收买、利用弱者的机制,而是推进所有人利益的合作机制。 罗尔斯说,差别原则的背后是“fraternity”。这个词通常被翻译成“博爱”,但它其实更应该被理解成“互爱”,它有“人与人之间怀着善意相互帮助”的意思。如果我们想到美国高校里所谓的“兄弟会”其实就是“fraternity”的话,或许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罗尔斯的想法:正义不是要区分彼此,而是要通过恰当的制度让我们更友爱地生活在一起。 “共同体之外,别无独立人格” 多么奇怪,正义居然不是用来确定“谁应该得到多少”,而是用来让我们相互帮助和相互友爱的。难道哈佛公开课《正义:如何才对?》的主讲人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不是批评罗尔斯是个人主义者,忽视共同体的存在,贬低共同善吗? 桑德尔的确误解了罗尔斯。但要想澄清他的误解,我们或许需要了解下罗尔斯人生中的另外一段故事。罗尔斯出生在基督教的家庭,在一个宗教色彩浓厚的私立学校接受了中学教育,也很自然地被培养成基督徒。年轻的罗尔斯甚至想过要去神学院进修和成为神职人员。他在另外一位伟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的学生马尔科姆——我们知道维特根斯坦临终遗言“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端赖此人所赐——的影响下对宗教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最后靠一篇神学论文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的学士学位。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另外一段故事:罗素问维特根斯坦正在思考什么问题,是逻辑还是罪,维特根斯坦答曰,两者皆是。不过,我们并没有发现早年罗尔斯和维特根斯坦有什么实质的思想传承,他在年轻时候关心的还是个非常典型的宗教问题:救赎是如何可能的? 2009年,哈佛大学出版社整理、公开了罗尔斯的本科毕业论文,这让我们对罗尔斯的早年思想有了更多了解。在那篇论文里,罗尔斯抨击了自我中心主义,认为最大的罪莫过于自我封闭和自我孤立,而真正的救赎则是重新生活在由基督之爱维系的共同体里。罗尔斯说,“人是为共同体而生的那种东西”,“共同体之外,别无独立人格。”青年罗尔斯还对我们从马克斯·韦伯那里知道的“新教伦理”提出了质疑。他说,那种认为可以凭借自身的某种功绩得到救赎的想法是无知和傲慢的。罗尔斯在论文里写道,“不错,你的确富有教养,但是谁支付了你的教育费用?你的确心地善良、人品正直,但是谁让你举止得当并且拥有了免于蝇营狗苟的运气?” 不过,罗尔斯的宗教信仰并没有持续很久。世界大战的经历让他彻底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按照罗尔斯晚年的回忆,他在二战即将结束的时候变成了无神论者,选择退伍和回到普林斯顿大学从事哲学研究,并于1950年获得博士学位。此后辗转多个高校,直到1962年转入哈佛大学哲学系,在那里完成了自己的主要著作。 罗尔斯的学术成就无比辉煌,他的人生经历却十分乏味。诗人海涅曾经说伟大的哲学家康德没有生活经历,因为他“既没有生活,也不曾经历过什么”。这话拿来形容罗尔斯倒也十分合适,就连他变成无神论者的经历也很少被人提及。学术界普遍认为,罗尔斯早年的信仰并没有对他的正义理论产生什么实质影响。 然而,新近公开的一批档案却表明:晚年罗尔斯很可能记错了自己改信无神论的时间,他一直到50年代中期还在思考与基督教伦理相关的很多问题。如果我们知道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是罗尔斯积20年功力不断修改而成的话,那么这个发现很可能意味着,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和他本科期间对救赎的思考不是断裂的,而是延续的。 从救赎到解放之旅 青年罗尔斯是个基督徒,反对个人中心主义,认为救赎取决于生活在相互友爱的共同体之中。中年罗尔斯是个无神论者,关心世俗社会的分配正义问题,但他还是在《正义论》的结尾满怀深情地写道: 永恒的视角既不来自世界之外,也不源于超越的存在者,它是在世之中的理性存在者们能够采纳的某种思想和情感的模式……心灵的纯洁就在于从这种永恒的视角出发去清楚地看和去心怀感激并自发地去行动。 甚至在二十多年后,老年罗尔斯还提出了一个基督教式的问题:假如正义的社会是不可能的,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我并不是在说后来的罗尔斯是个隐匿的基督徒。我想说的其实是,罗尔斯终其一生都没有放弃过对个人中心主义的批评和对相互友爱的共同生活的追求,只是他后来找到了一条可以不诉诸信仰的道路,这就是正义。不仅如此,我也相信罗尔斯没有完全放弃对“救赎”的追求,只是在摆脱了基督教的神学框架后,他用人性的解放代替了灵魂的拯救。 让我们想想罗尔斯对新教伦理的批评:凭借自身的某种功绩要求救赎是一种无知和傲慢。这和他对“天赋”和“努力”的反思多么一致。如果我们只关注少数几种形式的人类特质,觉得凭借这些特质就配得到更多财富,那我们同样是无知和傲慢的。没有什么形式的“天赋”或“努力”可以天然成为获得财富的基础,脱离了公平的社会制度,天赋和努力带来的不是人性的解放,而是“内卷”。 “内卷”不是缺少努力,而是努力太多了。越是努力,竞争就越激烈,未来就需要更多的努力。今天的付出没有带来明天的收获,反而像滥发的钞票一样成为明天更多额外付出的借口。这一切都是因为不合理社会制度对个人行为的错误引导:它把只适用于少数几个领域(特别是经济生产领域)的规则不合理地推广到整个社会,在不需要竞争的地方也人为制造稀缺来刺激竞争;它把原本应该更加丰富的赛道给同质化,让拥有少数几种特殊品质的人赢者通吃,让缺乏那些品质的人不得不在自己不擅长的赛道上疲于奔命;它把社会合作变成一切人对一切人的存量搏杀,让不同个体的努力相互为敌,最后把今天“996”的自己也变成了明天“35岁危机”的自己的敌人。 然而,罗尔斯告诉我们,正义不是不看重天赋,而是要扩大赛道,让更多的人类特质都可以得到承认。就像分重量等级的拳击比赛要比不分的拳击比赛更加合理,因为它可以让短小精悍的运动员一样有机会成为拳王。正义也不是不鼓励个人奋斗,而是要防止一些人的奋斗被用来妨碍另外一些人的奋斗。就像差别原则所主张的,我们要选择那种让有利群体的自我奋斗也会同时并且最大程度地增加不利群体收益的社会制度。 正义的社会还会“内卷”吗?如果人们不再仅仅迎合社会需求,可以真正致力于发掘自己擅长和喜欢的特质,如果人们的努力不是相互为敌,而是相互促进,那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只是,这里的两个“如果”必须同时得到实现:个体自我的解放只有在同时也服务于他人的解放时,他们才能真正得到解放。公平的社会制度与个人的解放原来是一体两面的。 这会不会让你想起出生在两百年前的另外两位哲学家?他们也曾经写过一个幽灵的故事,那里面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解读罗尔斯的收入分配正义理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解读罗尔斯的收入分配正义理论、解读罗尔斯的收入分配正义理论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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