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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2、请详阅!2023年内蒙古包头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一)
3、请详阅!云南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导语】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展望来年工作。《2019年幼儿园党建工作总结》是©无忧考网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我园党支部工作在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教会和北京教育大会精神为引领,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思想的引导下,夯实党建基础,“、砥砺前行”,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一年来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1、健全党内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等,以规范的制度管理,提高党内生活和工作质量。 2、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全园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对党员教师的学习教育。从强化班子思想建设入手,加强理论中心组和教师的政治学习。采用集体学、自学、讨论、观看录像、聘请专家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中心组坚持先学学深的原则,真正达到用理论指导工作的目的。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干部教师的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得到提高。教师们认识到只有学习才能用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实践,才能服务好幼儿、服务好教师,否则就是贻误教育事业,就会迷失政治方向。 3、加强干部培养,提高干部的管理能力 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我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第一:坚持干部聘任、年终考评制度。按规定选拨、聘用中层干部,实行双向聘任,两级聘任,干部填写聘任意向书并进行就职演说,党支部做好管理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第二:加强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安全办主任邱实、办公室主任杨攀列入青年干部的培养计划。团支部书记石晓芳老师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在园内的各项工作中,注重对干部的培训和锻炼,在岗位上压担子、多锻炼,勤实践,积极引导他们投身各种工作实践之中,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增强技能,增长才干。 4、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我园党支部以党员日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党员的学习和活动内容,以此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更好的为园所发展服务。为增强党支部的活力,今年又新增一名青年委员。同时加强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本年度有四名预备党员转正成为正式党员。 二、引领党员,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砥砺前行”。我园党支部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引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创新凝聚实践,增强党日时效性 活动是实现并提升教育的有效途径。我园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日”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参观改革开放40年历程图片展,增强干部教师对家乡发展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凝聚共识,增强信心;结合教师节开展“,用爱耕耘”师德演讲及师德责任书签订活动,激励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精心从教,营造风清正气、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开展“青春新时代,梦想新征程”弘扬爱的教育主题活动,增强教师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全面展示幼儿教师为人师表的情怀。开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宪法》学习活动,增强教师们的法律意识。开展“牢记初心使命,重温红色经典”七一响水湖长城红馆红色体验和一曲红歌献给党系列活动,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是党性意识和优良作风锤炼的实践课堂,是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通过这一系列增强党支部核心力的党员日活动,为党员提供交流讨论平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风党性修养和团队建设能力。 2、全教会和北京教育大会精神,融入到实践活动中 9月10日至11日,党中央召开全国教育大会,10月18日,北京教育大会召开,我园及时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大会精神,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永葆仁爱之心”研讨活动;青年教师开展“立足本职、展望未来”座谈会;全体教师结合对教育大会的认识、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师德师风建设、绩效工资分配等主题分小组进行交流研讨。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党员教师们深刻认识教育大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纷纷表示要以教育大会精神为工作指引,,做高素质专业化的老师。 3、以师德建设为依托,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强化师德教育,提高师德修养,认真贯彻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通过“,以爱施爱”师德培训、师德演讲、上党课、“十条红线”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万仁事迹”师德故事、观看“开学第一课”、评选师德典型、查找师德负面清单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真正把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教师节开展师德演讲及师德责任书签订活动;以此提高教师们的职业素质,推进爱的教育,提高教师的凝聚力,形成团结、进取、奉献、创新的园风。 4、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促发展 我园定期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们就自己的工作、生活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其他成员给予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开展民主测评,活动的开展,激励每位党员高标准,严要求的去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教育意义。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党风廉政 1、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严禁大操大办责任书。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并签订“微腐败”书。以此监督干部教师依法、廉洁履行职责,营造风情正气的教育氛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做到全园教师人人知晓,主动参与引领社会新风尚,全体教师层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教育和签约活动,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的素质,增强了防腐拒变的能力。 2、开展观看廉政片活动 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并进行讨论,看完廉政教育片后,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认真执行我园的廉政制度,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并牢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一思想,筑牢反腐倡廉这一思想防线,做一名清政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四、以创城工作为契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园党支部高度重视文明城区的创建工作,对创城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全体教师增强意识,促进创城工作的开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创建文明校园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领导带头到园门口值班,认真抽查教师背诵,通过橱窗、展板、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通过“生存岛体验”、 “童心同乐动起来”、“三爱三节”、“环保教育”等实践活动对幼儿、教师们进行爱国、爱家乡的教育,通过家长学校讲座、家长会、家委会、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活动,以此共同促进我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为了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定期与工会主席、团支书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汇报。及时了解教师困难,进行帮扶。依托工会、共青团,利用各种节点,组织开展上门慰问生病教师、迎“三八”、庆生日,送祝福、师德演讲、献爱心捐款捐物,知识竞赛等多彩活动,让组织的关心和关爱温暖每个教师的心,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在绩效工资分配、奖惩制度等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落实好民主管理制度。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建议,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逐步走向管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总之,我园党支部通过扎扎实实抓党建常规工作、抓支部自身建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没有好,只有更好。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xx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我园各项工作的发展。 篇二: 我们幼儿园20XX年XX月成立,是一所园,现有个班,幼儿共计多人。全园教职工在职人员共人,现有党员名,新发展党员名,申请人人。党员总数占全体教工数的%,绝大部分在岁以下,平均年龄岁,其中男教工党员人,女教工党员人。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本园实际,园党支部不断探索新的形势下如何开展和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建学习型、和谐型幼儿园,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带队伍,以党建塑形象,加强教职工素质提高,努力提高办园质量,以达到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的目的。现将我们的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园党支部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带领全园党员干部、艰苦创业,努力拼搏,与时俱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幼儿园先后荣获等荣誉称号。幼儿园坚持把支部建设与幼儿园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xx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园中心工作;深刻领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扎实促进幼儿园的品牌与特色建设;在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中,构筑和谐幼儿园建设。在凝聚人心、激励人心、振奋人心方面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全园教职员工中激发出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使幼儿园处处洋溢着一种积极向上和谐的精神氛围,呈现出观念新、思想正、人心齐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 (一)抓教育,思想政治建设上台阶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新《党章》,学出了新的“味道”。如结合“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讨论了“教育事业应当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些什么”。再如,《党章》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提到“……学习科学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有些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原先总认为党员只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行,与中央保持一致就是先锋模范,就体现了先进性。对照《党章》,大家认识到原先的想法太简单太幼稚了。《党章》对党员的要求这么具体、明确,重温《党章》十分必要。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员不仅在政治上要坚决与中央保持一致,还必须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这样才能达到党组织的要求,才能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 学习教育中,建立了学习教育等制度,坚持每周学习一次,坚持做好笔记,在学习内容上,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在学习形式上,做到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报告与讨论交流相结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幼儿园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教的水平和能力。 (二)抓示范,支部成员率先垂范 一年来,党建工作中,我园党支部身先士卒,做群众的表率,努力做到:领导端庄正派,使教工信任组织;领导办事公道,使教工产生公平感觉;领导管理内行,使教工心服口服敬;领导关心教工,使教工有所依靠;领导平易近人,使教工没有距离感。同时,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勤沟通勤商量,形成了全园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良好风气。 (三)抓制度,增强党员使命意识 党支部与每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责任书,从而使党员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工作目标一致,责任明确,保证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党支部特别注重落实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等,坚持党员组织生活一周一次、坚持一学期至少一次高质量的党课教育,坚持党员电教一年至少次,民主评议党员一年次,突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抓队伍,提高全体人员的素质 1、不辱使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践证明,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卓有成效的党员活动,不仅是能锻炼党性,凝聚人心,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更能促进幼儿园发展。党支部创新党员管理方式,为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开展了“一个党员一面旗”活动,努力做到带头学习讲党性,带头实干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让广大党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幼儿园中心工作的同时,努力健全党内生活,组织党员进行党章学习,党内各种条例的学习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名党员都争创模范岗,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员工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通过活动,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教育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一面旗”已成为党员心中的一面镜子,映照、监督着自己的行为,激励着每位党员不断的学习,不断进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 同时。党支部在坚持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的同时,还注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通过加强积极引导,吸引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近通过在思想上帮、在作风上带,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促使她们增长才干,早日成熟。在组织发展中严格制度,切实提高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2、以人为本,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首先,开展职工思想、法制、诚信、文明礼仪教育,构建和谐幼儿园。幼儿园坚持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两次,针对幼儿园女职工多,社会经验少,阅历浅的特点,在学习中尽量做到方法活、分层次、有重点,通过学习,提高了职工的道德修养水平和法律意识。学期初每位教师均制定了个人读书计划,倡导“开卷有益”的学习精神;推荐优秀书目教师自学,在此基础上开展教师读书沙龙活动。每位教师都认真书写了读书笔记,后,有13名教师获一等奖、7名教师获二等奖、5名教师获三等奖。 其次,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支部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园内先进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积极宣扬优秀教师的事迹,及时发现在每位教职工身上的闪光点,让大家学有榜样,学有方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宣扬清洁工黄纯弟、教师蒋萍、孙洪妍的工作表现,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教育大家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在全园教职工中开展争当“好儿媳、好儿女”活动,通过“孝、礼、勤、诚、耻”五个方面内容的学习,提升教职工道德素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五)抓群众组织,充分发挥群团工作的职能作用 1、工会是群众的政治,积极关心群众的疾苦,配合支部开展丰富有趣的活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今年组织教师开展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学习和考试、旅游等活动,大大丰富了教师的业余的生活,增强了教师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大家以园为家的家园意识。 2、认真开展共青团工作,“巾帼建功示范岗”、“优质服务标兵”等活动的评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扬了年轻人不怕吃苦的精神。认真开展共青团工作,“巾帼建功示范岗”、“优质服务标兵”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活动组织到位。 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困难家庭孩子略尽绵力。师爱的甘露,点亮了孩子温暖的心灯。无私的奉献,滋润了孩子稚嫩的心田。 (六)抓环境,为幼儿园发展夯实基础 去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空间进行美化、绿化、净化幼儿园,使幼儿园在内外办园环境条件上不断上台阶,上规模,上档次。幼儿园积极筹措资金,装备办公设施,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积极落实“门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使幼儿园旧貌换新颜。同时规范装备管理,确保专人负责,制度到人,岗位到人,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幼儿园一年内无治安、消防隐患、无卫生死角、无脏乱差现象;无造成环境污染现象;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反计划生育事件;无发生职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二、存在问题 1、对个别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缺乏针对性、实效性。 2、基层的中心工作较为突出,工学矛盾相对较难解决。 3、党员素质的个体差异比较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尚未充分体现。 三、建议 1、多组织全市骨干教师外出考察参观,取长补短。 2、多请教育专家来我市讲新的教育理念,更新观念。 3、多组织典型教师的巡回事迹报告会,弘扬正气。 四、下一步党建工作思路 1、以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为切入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抓好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活动。加强教师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建设学习型幼儿园。 2、以班子建设为根本,强化幼儿园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政班子建设,锤炼党员干部队伍和教职工队伍,探索新形式下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新机制。 3、以师德建设为依托,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高师德水平。以创优争先为牵动,激励教师在岗位上闪光。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公仆意识、廉洁从教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5、继续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断升华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科学、健康发展氛围。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经常深入各个班组了解情况,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充分发扬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将我们幼儿园引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导语】请详阅!2023年内蒙古包头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一)公布。©无忧考网提供最新的招生方案和收费公示,让家长们更加了解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家长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 1.昆都仑区 为切实做好昆都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昆都仑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 (二)坚持“公益普惠”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四)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招生入园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 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入园”原则,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实施网上阳光招生。包头市新时代幼儿园、包头市育才幼儿园因改、扩建的需要,2023年秋季停止招生。 1.公布招生方案。4月25日通过“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和“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网上预报名。凡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3.资审、派位。5月14日—5月15日由幼儿监护人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或幼儿园电话通知的时间,带领幼儿持预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在5月20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5月26日期间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4.公布录取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于6月4日—6月5日上午8:30—17:30到幼儿园报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5.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区教育局将于6月3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6月7日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选择昆区区属民办幼儿园报名,或者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幼儿园报名。 6.优待人员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不需参加网报。幼儿监护人于5月8日—5月12日8:30—17:30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教育局A座301室进行资审,经资审合格后安排入园。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3)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区教育局办理。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三)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托幼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鼓励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向0-3岁社区托幼照看服务转型,举办成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 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 四、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各幼儿园要健全制度,明确责任,通过家长会和园所微信平台等形式,积极宣传招生相关信息,增强服务意识,畅通咨询渠道,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规范收费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咨询工作。纪检部门对招生资审和电脑派位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止,未尽事宜由昆都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及时发布。 昆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472—5225118、0472—5225101 >>>点击查看附件 1.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关于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说明 3.包钢幼教处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2.青山区 为切实做好青山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二)规范招生工作流程,实施网上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企)办幼儿园招生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企办幼儿园可优先招收本企业职工子女。 1.公布招生方案。4月25日通过“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和“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青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网上预报名。凡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3.资审、派位。5月14日由幼儿监护人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或幼儿园电话通知的时间,带领幼儿持相关材料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在5月20日通过“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5月26日期间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4.公布录取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于6月4日上午9:30--12:00到幼儿园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5.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企)办幼儿园名单。 区教育局将于6月2日通过“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企)办幼儿园名单。 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非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公(企)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参加自主招生。 6.优待人员条件。 (1)“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2)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区教育局办理。 (3)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不需参加网报。幼儿监护人于5月12日8:30—17:00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教育局507室进行资审,经公示后安排入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实行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招生期间教育局将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 (三)其它类民办幼儿园招生 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四)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托幼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鼓励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向0-3岁社区托幼照看服务转型,举办成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五)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 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 四、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和园所微信平台等形式,积极宣传招生相关信息,增强服务意识,畅通咨询渠道,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规范收费、退费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咨询工作。纪检部门对招生资审和电脑派位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青山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472-3106114、0472-3106406、0472-3106997 附件:青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3.东河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规范实施幼儿园阳光招生,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东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优先解决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幼儿,通过网上预报名登记、审核、电脑派位安排入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协调解决非本区户籍幼儿入园。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二、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5月10日—5月12日,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子女的监护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优抚人员条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转交市教育局后下发区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东河区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东河区教育局办理。 三、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能适应幼儿园生活的适龄幼儿。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优先解决东河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入园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快捷有效,全市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网络信息系统,通过网络自动识别,避免重复登记。 1.各幼儿园要同步制定具体招生简章上报教育局审议,并于4月25日通过幼儿园网络平台或幼儿园的醒目位置张贴、公布。 2.网上注册预登记: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凡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幼儿预报名信息。准确填写入园幼儿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预报名表(电脑派位、入园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填报,家长(法定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或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将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注册预登记资格。 3.幼儿园现场确认、审核:5月17日—5月18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和预报名登记表(网上注册后打印的表),按照表上的时间到所申请幼儿园进行材料审核、现场确认,留存“家庭户口簿”原件复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生效,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园申请。 4.网上注册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全部由幼儿园招收;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5.区教育局5月20日通过“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现场封存派位成功的幼儿名单。 6.派位结果于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录取结果”,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派位结果。 7.统一电脑派位和相关优抚政策人员子女被录取的幼儿具体报到时间请关注各幼儿园公告。 8.区教育局将通过“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入园。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其它类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家长可自行选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其它类民办幼儿园和幼儿中心(社区办园点)实施自主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工作以幼儿园为主体进行登记、录取,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自行到幼儿园进行审核、报名。 (四)幼儿园托幼班招生办法 托幼班根据《托幼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家长可自行选择有托幼班的幼儿园入学。托幼班的具体招生工作以幼儿园为主体进行登记、录取,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自行到幼儿园进行审核、报名。 (五)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 我区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六)有关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人户口簿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网报幼儿园申请资格。 2.相关登记不真实、户籍不符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网报幼儿园入园资格。 3.本次网上招生仅限于招收小班幼儿,需插班中班、大班的请家长自行到幼儿园咨询、报名。 4.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 5.幼儿园不得接收任何办学机构推荐的幼儿,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严禁幼儿园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6.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可根据各园预报名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招生政策,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 招生前,将通过包头市教育局网络平台、东河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各幼儿园网络平台等方式,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为家长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 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学籍管理 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做好本地区幼儿园秋季新招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工作。 (四)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班额严格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如由于学位紧张等原因需超招的,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五)强化幼儿园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招生为由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本地区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参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发改规范字〔2013〕14号)的相关要求规范收费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内教发展字〔2015〕95号),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4.九原区 为确保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3〕14号)的相关要求,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实施阳光招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九原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九原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工作人员及区属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组成。 三、招生对象 1.凡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并具有九原区户籍或在九原区居住的适龄幼儿。 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幼班,招收2至3周岁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九原区幼儿园、九原区第二幼儿园招收沙河办事处片内适龄幼儿;九原区白音席勒第一幼儿园、九原区白音席勒第二幼儿园、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中海分园、九原区蒙古族幼儿园招收九原区主城区(沙河、赛汗、白音席勒办事处)范围内适龄幼儿。其余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幼儿园所在地苏木镇办事处居住的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二)招生录取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各幼儿园招录本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有户有房(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计划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 第二步:如有空余学位,招录本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空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 第三步:如有空余学位,招录本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空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 第四步:如有空余学位,招录本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无房无户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空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 (三)优待政策 1.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园。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3.来九原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区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区教育局办理。 4.在九原区居住的为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享受优招政策人员子女入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优抚对象人员子女不参与网报,在此期间直接持相关证件到九原区教育局(909室)进行报名资审,公示后安排入园。优待人员资审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五、招生程序 为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快捷有效,全市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网络信息系统,通过网络自动识别,避免重复登记。 (一)网上预报名:凡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准确、真实、完整的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家长(法定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二)进行资审:5月15日-16日由幼儿监护人持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审核,如逾期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审理。九原区公办幼儿园要留存已资审合格幼儿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以备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三)电脑派位: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区教育局将于5月20日通过区级官方微信平台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26日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确定招生名单。 (四)公布录取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凡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有证民办幼儿园入园。区教育局将通过区级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五)秋季新生幼儿报名工作:确定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于6月5日8:30—6日17:30到所报幼儿园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畅通家园沟通渠道,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应于4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接收九原区户籍、具有学习能力的残障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宣传,于4月25日通过微信平台和其他相关媒体及幼儿园醒目位置张贴幼儿园招生简章等形式,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区教育局通过区级官方微信平台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三)规范办园行为。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各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规范收费、退费工作。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要根据本地区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参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4〕1700号)中的相关要求规范收费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各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五)完善学籍管理。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10月两个月完成本幼儿园秋季新招幼儿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七、其他有关规定 1.如有幼儿因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坚持入园的应办理请假、休学等手续。在园幼儿无任何原因两个月未出勤的按自动退园处理,幼儿园按要求办理相关退园手续,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2.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邀请人大代表、纪检人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保证派位公开、公平、公正。 3.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472-7157759 本意见中招生办法及招生程序用于指导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在此期间本意见如与有关法律、国家政策相违背,将适时进行调整。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九原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九原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5.石拐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石拐区明德幼儿园、润德幼儿园、睿德幼儿园优先解决石拐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限度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园需求。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园招生。 1.明德幼儿园计划招生25名幼儿,不参加网上报名,家长及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幼儿页)、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5日、6日8:30——17:00到园报名。 2.润德、睿德幼儿园招生工作,以幼儿园为主体进行审核、登记、录取。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预报名。凡具有石拐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2)资审、派位。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幼儿监护人持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电脑派位。5月20日区教育局通过公众号“魅力喜桂图”“石拐教育”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26日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具体信息请关注“魅力喜桂图”“石拐教育”)。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公布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和报名须知事项。 (4)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区教育局将通过“魅力喜桂图”“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5)招生名额。润德幼儿园计划招生50名幼儿,睿德幼儿园计划招生50名幼儿。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对未参加网报且符合条件的幼儿,依照先后顺序,依次补录,招满为止。 (6)优待人员入园政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石拐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石拐教育局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二)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托幼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招收年满2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由石拐区睿德幼儿园自主招生一个托幼班(如招生人数不足8人,则不开设托幼班)。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 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可招收能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幼儿。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各幼儿园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畅通家园沟通渠道。 (二)规范收费 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加强宣传 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政策解读于4月21日前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备。区教育局4月25日通过“魅力喜桂图”“石拐教育”官方微信平台同时公布。 附件:2023年石拐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导语】请详阅!云南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划片范围公布。®无忧考网提醒广大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划片范围,为孩子的教育之路做好准备。同时,建议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助力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和《玉溪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教体办发〔2023〕6号)等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积极化解城区学校学位供给与入学需求矛盾,妥善安置小学入学高峰的适龄儿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玉溪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区统筹,校(园)为主”思路,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构建公平公开的长效机制和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2.工作计划 1.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023年3月7日—3月31日; 2.招生方案发布阶段: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 3.学校公告发布阶段:2023年6月21日前; 4.报名、审核、录取阶段:2023年6月26日—7月25日(以各学校、幼儿园的公告为准)。 5.江川区今年不再使用“玉溪市教育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和信息采集。 3.招生入学办法 (一)义务教育入学办法 1.城区外中小学 按照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分类分片安排入学。 2.城区中小学 (1)大街小学 招生对象:①优待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②户口属江川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营、下营、大街、大庄社区的适龄儿童。③工作单位在江川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户口不在单位)的适龄子女。④招商引资企业高管的适龄子女。⑤父母在城区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 录取办法: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按照招生条件提交相关资料审核后,大街小学本部、校区按招生对象的类别和入学意向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城区随迁子女按照房产证和营业执照年限综合评分后,根据综合得分(父母房产证每月1分、营业执照每月1分)和本人填报的入学意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江川一中初中部 江川一中初中部七年级面向全区小学六年级学生报名招生,其中大街小学和三街中心小学辖区录取人数占60%,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公示和录取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7月17日(如遇考试,详见公告)。 (3)大街中学 招生对象:以片区小升初入学为主,大街小学、三街中心小学、河咀小学、上头营小学和土官田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大街中学,优待对象、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和辖区内户籍适龄子女,经审核后入学,有剩余学位录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和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二)学前教育入园办法 1.公办幼儿园 (1)城区公办幼儿园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说明》安排入园。以星云路(及延长线)东西线为界,东至大庄河、西至三街加油站,划分为两个片区: ①区一幼招生范围。享受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星云路以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幼儿;城区上营、下营、大街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②区二幼招生范围。享受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星云路以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幼儿;城区上营、下营、大街社区及朱家庄社区大龙潭、小龙潭、廖家营村小组户籍的适龄幼儿;招商引资企业高管的适龄幼儿。 ③德馨苑幼儿园招生范围。德馨苑住户(房产证满三年)适龄幼儿。 城区公办园按范围和条件招生后,录取人数按班额要求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针对入园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就近、不方便的问题,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允许一幼(含德馨苑幼儿园)、二幼在招生报名期间办理学位对调手续。 (2)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招收辖区内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按照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进行规范宣传,并由监护人自愿选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录取。 3.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幼儿(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 4.入园入学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按幼儿园和学校招生公告提供基本材料。 (二)其它材料 优待对象、引进人才、改制国有企业、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服务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除基本材料外,还须分别对照选择片区学校(幼儿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优待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提供入学(入园)函、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对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和调整退役的运动员,提供获奖证明和身份材料。 2.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营造招商引资环境的相关要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企业任职证明(任职单位盖章签字)、学生(幼儿)、家长户口本和企业所属管理单位的入学(入园)函(审核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3.改制后的原国有企业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学生(幼儿)的家庭户口本(家长身份证)、下岗登记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随迁子女:根据《玉溪市教育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教基〔2011〕12号)文件要求,提交学生本人及家长(务工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在城区的房产证明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材料。 任何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与外来单位、企业签订子女入学、入园协议。 5.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信访接待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专班,负责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二)建立资格联审制度 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和社区进行适龄儿童(幼儿)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审核,并提供审核名单等材料。 1.星云、宁海街道上营、下营、大街社区的户籍管理员负责审核提供本社区的适龄儿童(幼儿)材料;朱家庄社区大龙潭、小龙潭、廖家营村小组的户籍管理员负责审核提供本小组的适龄幼儿材料; 2.区人武部负责审核江川籍服役官兵的信息; 3.区税务局和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核实房产信息;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实营业执照信息; 5.乡镇(街道)、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工商联等部门分别负责审核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信息; 6.各有关单位负责审核提供本单位适龄儿童(幼儿)材料; 7.浪广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审核德馨苑房产证满三年住户适龄幼儿的信息。 各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认真审核适龄儿童(幼儿)的基础信息,核实后由主要负责人在《入学(入园)函》上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相关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处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移交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查处。 6.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审核备案,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实施。要细化招生工作措施、标明招生流程图、拟定招生入学指南,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幼儿)应入尽入,实现公平公正招生。 (二)严格纪律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认真落实“十个严禁”要求。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增强招生政策的知晓度,明确家长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学生就学情况,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五)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各学校、幼儿园要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部门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和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民办幼儿园,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将按照民办幼儿园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服务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 咨询电话: 学前教育(513办公室):张老师;0877-8018755 义务教育(507办公室):王老师;0877-8010769 监督电话:0877-8016319、0877-8019067 附件:玉溪市江川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说明 一、招生划片原则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适龄幼儿入园坚持以单位办公地址划片的原则。 2.社区适龄幼儿入园坚持以居住地划片的原则。 二、区域划分 以星云路(及延长线)东西线为界,东至大庄河、西至三街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片区: 一是星云路以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幼儿,城区社区(上营、下营、大街)户籍适龄幼儿,为区一幼招生范围。 二是星云路以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或户籍)的适龄幼儿,城区社区(上营、下营、大街)户籍适龄幼儿,为区二幼招生范围。 三是德馨苑住户(三年房产)适龄幼儿在区一幼德馨苑分园就读。 各幼儿园按范围和条件招生后,录取人数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请详阅!2023年内蒙古包头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请详阅!2023年内蒙古包头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一)、请详阅!2023年内蒙古包头旗县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收费公示(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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